: 負責照顧學校2至6歲幼兒 負責編寫學校教學計劃 負責與家長溝通 負責學校的校務工作 負責輪值照顧需要延長託管服務的幼兒 處理由督導指派的其他工作 要求: 持有認可的幼兒教育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 需具註冊幼稚園教師...(QKT)、幼兒教育證書(CE)及註冊幼兒工作員(CCW)資歷及懂琴 已取得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及格成績 申請人請下載本會「職位申請表」連同履歷表及電郵地址,於2024年10月27日或以前郵寄至灣仔駱克道3號7樓香...